相关问答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营运客车超员违法处罚的规定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记6分,罚款200~500元。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员20%以上的,记12分,罚款500~2000元。(其中超员20%~50%的,记12分,罚款500~1000元;超员50%以上的,记12分,罚款1500元)。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04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