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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2条、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了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它严重情形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按照刑法72条最后一款的司法原则,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了附加刑,也就是附加财产刑罚,附加的财产刑罚,即:罚金,仍需执行。 关于你所说的,盗窃罪,是否必定判处罚金。 司法原则是,刑法264条对根据盗窃罪的严重程度,从轻到重,量刑原则分别为: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2、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因此,除了盗窃罪最轻的一种量刑之外,其它的量刑都必须并处罚金。虽然盗窃罪最轻的一种量刑也规定了可以“单处罚金”,但是是否单处罚金,这是合议庭的自由裁量权决定的。 也就是说,是单处罚金?还是既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是合议庭根据案情,结合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 虽然合议庭根据刑法72条规定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判处缓刑的初步原则,最终决定判处缓刑,但是只要作出了罚金的判决,罚金是必定执行的 是否必定会被判罚金,这个“必定”是取决于合议庭的自由裁量权的,只要判了就得执行
单处罚金是只缴纳罚金,没有其他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对于盗窃罪来说,盗窃数额不满一千元的情况下,可以只处罚金刑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情节较轻可以只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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