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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威胁任何人都是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持刀威胁任何人都是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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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拿刀威胁,并没有其他情节的,不构成犯罪。最多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如果通过恐吓、威胁索要了财物,则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对于持刀威胁,殴打他人,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第一部分是对进行持刀威胁的这样一个情节,第二部分是持刀殴打他人这样一个情节。这两种情节在刑法上对应不同的罪名,所以要看是触犯了一个还是触犯了两个。 1、如果持刀对他人进行威胁的话,可能触犯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 (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虽然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但是刑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罪名叫做威胁恐吓罪,但是有一个罪名叫做寻衅滋事罪,这样的情节和持刀威胁的情节是相吻合的,但是主要意思不是随意殴打或者是骚扰他人,而是肆意挑衅。在公共场所闹事的这种行为,由于他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所以在刑法当中单独定上了一个罪名。 (2)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条件必须是故意想破坏社会秩序,或者是社会公众通过寻衅滋事的方法来对他人进行恐吓,以满足自己扭曲的心态,如果是已经受到了外来的侵害,而拿刀对外来侵害进行自保的话,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属于所谓的寻衅滋事,因为两者不管是从主观要件还是从客体上面来讲都是完全不同的。 (3)同时在客观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所威胁的客体必须是社会的不特定公众或者是整个社会秩序,而不能仅仅是自己主观上想要殴打的特定人,否则的话需要定下一个罪名,也就是故意伤害罪。 2、如果持刀对于他人殴打的话,情节严重的时候可以被判处为故意伤害罪。 (1)在这种情况之下,重点在持有器械殴打他人,在我国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当中,如果是故意将他人伤害致重伤的话,那么是可以被判处这个罪名的,尤其是持有国家不让持有的管制性刀具或者是其他武器的话,那么这个情节会加重。 (2)所以如果当时的情况是故意对特定的某一个人持刀威胁,威胁不成进行殴打,而导致被殴打人重伤的话,那么此刻就可以定为故意伤害罪。当然如果在上文的寻衅滋事罪当中也造成了人重伤的话,可以转定为故意伤害罪,按照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和立案标准来进行处罚。
故意恐吓威胁对方是犯法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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