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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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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 (一)计时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2、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1)刑事诉讼案件: ①侦查阶段:2000—20000元; ②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 ③审判阶段:3500—35000元; 为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标准收费。 (2)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 (三)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费。 争议标的额 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6% 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5% 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部分4% 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部分3% 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2% 1000万元(不含本数)—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1.5% 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1% 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 以上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阶段)的收费标准。 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等审级(阶段);刑事诉讼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分为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申诉等审级(阶段)。办理两个以上审级(阶段)的,从第二个审级(阶段)开始的每一个审级(阶段),可以按照第一个审级(阶段)标准减半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收取办理刑事案件费用外,其民事部分可以按照办理民事案件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按照规定可以采取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代理收费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收费可以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五倍。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 (一)计时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2、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1)刑事诉讼案件: ①侦查阶段:2000—20000元; ②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 ③审判阶段:3500—35000元; 为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标准收费。 (2)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 (三)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费。 争议标的额 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6% 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5% 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部分4% 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部分3% 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2% 1000万元(不含本数)—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1.5% 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1% 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 以上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阶段)的收费标准。 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等审级(阶段);刑事诉讼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分为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申诉等审级(阶段)。办理两个以上审级(阶段)的,从第二个审级(阶段)开始的每一个审级(阶段),可以按照第一个审级(阶段)标准减半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收取办理刑事案件费用外,其民事部分可以按照办理民事案件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按照规定可以采取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代理收费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收费可以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五倍。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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