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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好的,可以请法院裁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 2、文...
1、法律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主要是考虑孩子由哪一方抚养能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是基本原则。以下三种由法律规定的情况:一、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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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a.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b.尚在校就读的; c.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9、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0、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c.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d.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2、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a.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b.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c.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3、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双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1、抚养权方面,金钱不是确定抚养权的绝对因素,还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3、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官在考虑孩子的监护权时,首先要考虑孩子的年龄。(1)两岁以下儿童的监护权一般归母亲所有;(2) 两岁10岁儿童的监护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多,目前和哪一方共同生活,其次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最后看双方的学历、户籍等因素综合判断;(3)10岁以上儿童的监护权归属主要取决于儿童的意见,儿童表示愿意与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会将监护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对于6岁以上的儿童,法院在判决监护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儿童的意见。其次,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后,法官会考虑孩子是否在同一方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比如分居后孩子和谁住在一起,或者孩子平时由谁照顾。若儿童已与一方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则法官将从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儿童,保持这种稳定状态。第三,法官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收入,是否有固定住所等因素。最后,法官会考虑父母能否帮助照顾孩子,综合判断学历、户籍等因素。鉴于法官在判断孩子的监护权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如果你想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建议你从以上法官会参考的因素中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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