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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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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就其提出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客观上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收集这些证据来审理案件,那么人民法院有责任进行调查和收集。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搜集证据: 1. 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法院提供自己的陈述,包括他们自己或证人的口头陈述或书面陈述。 2. 物证:物证是指可以用物品或痕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物品的发票、照片、录音等。 3.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电影胶片等,可以用声音或图像来证明案件事实。 4. 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方式存储的信息,例如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等。 5. 证人证言:证人是指在案件中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但可以提供证据的人,例如证人的口头陈述或书面陈述。 6. 鉴定意见:鉴定人是指在案件中具有资格对某些问题进行技术性鉴定的人,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供鉴定结论。 7. 勘验笔录:勘验是指对案件现场进行的检查,勘验笔录是指检查人员对案件现场进行的记录,包括照片、地图等。
1、房产证在老三名下:从法律上说,房子就是老三的、不再是老人的了,视为两位老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了老三: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应归全部归老三所有,与老人无关了。 2、但是,根据当初的协议(协议虽然没有签名,但有盖章也一样生效),这房子还有老大的份额,老三应当根据协议分给老大应得的份额,否则老大有权起诉索要。 3、房子给谁,与老人的赡养没有任何关系:从法律规定上说,即使是老人将房产无偿赠与给了老三,其他二个儿子也一样要负赡养老人的责任,不能因为没有得到老人的房产就不尽赡养义务:房子是老人自己的财产,老人有权想给谁就给谁,但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与是否能分得老人的财产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 4、不过,从人情和道德风俗上说:老三毕竟多得了家产,父母毕竟是篇向过老三,老三对父母多尽一些赡养义务,在情理上是应该的。 5、如果其他2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有权利起诉其他2个儿子的,只能是父母,老三无权追究其他2个儿子的责任。 6、建议:找居委会的人或亲友中长辈帮助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以由父母起诉到法院解决。
收集对方不赡养老人的证据,然后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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