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况,嫌疑人可向办案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应该与辩护律师沟通,制定适...
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况,嫌疑人可向办案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应该与辩护律师沟通,制定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侦立案后可以和解。和解贯穿于整个刑事程序之中,法律不禁止任何阶段的和解,只是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法律效果。经侦立案后双方和解、退赃,根据法律规定不会产生撤消立案的效果,因为只要达到法律条件就必须立案处理,不得因为双方和解而撤案,只是实践中此时的和解对减轻处罚有非常重要的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需留意:这并非撤案,而是随着法律程序的进行通过辩护获得的结果。经侦立案前双方达成和解、退赃,如果是金额刚达到犯罪程度的轻微经济案件,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出于缩小打击面、达成更好的社会效果等因素考虑,有可能不会立案追究。综上所述,不论经侦立案前还是立案后都可以和解,有条件的情况下嫌疑人应当积极与被害方协商、和解和退赃,获得被害人谅解,争取不被立案追究或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3,894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