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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
劳动者发生工伤,没有构成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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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不变工伤不够等级,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解除合同没有工伤补偿。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够伤残等级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解除、终止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工伤伤残等级不够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不够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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