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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
根据农村宅基地确权与户口的关系的有关法规,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入城市,家中也没有其它的亲属,你在农村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确权。你可以将该宅基地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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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村户口宅基地房子符合如下情形,能确权,否则无法确认。 参考如下《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户口本是办理宅基地所需要的条件之 一,但不是唯一条件。 二、如果你没有户口本,根本就无法办理出宅基地使用证。 1.办理时需满足的几个条件: (1)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本村,且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农村户口。 (2)申请人及家属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2.办理宅基地证所需要的资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派出所证明,宅基地使用证使用权登记表。 3.宅基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农村宅基地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第 一、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第 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 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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