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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规定了交通事故中“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前尤其徒刑,“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行为进行处罚。如果驾驶人还造成了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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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有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规定了交通事故中“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前尤其徒刑,“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①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死亡一人且逃逸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死亡增加一人,增加刑期一年六个月确定基准刑;重伤增加一人,增加刑期一年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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