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跨省(自治区、)实施交通应急管理的应急预案应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通报相关省级公安机关,并报公安部备案。跨地市实施交通应急管理的应急预案应由地...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评估,并根据演练和启动预案的情况,适时调整应急预案内容。公安部每两年组织对一级响应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速公路实施交通应急管理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关闭省际入口,一级、二级响应时,本省(自治区、)范围内不能疏导交通,确需关闭高速公路省际入口的,按以下要求进行:(一)采取关闭高速公路省际入口措施,应当事先征求相邻省级公安机关意见;(二)一级响应时,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省际入口的,应当报公安部批准后实施;(三)二级响应时,关闭高速公路省际入口可能在24小时以上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同时应当向公安部上报道路基本情况、处置措施、关闭高速公路省际入口后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征求相邻省级公安机关意见情况;24小时以内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四)具体实施关闭高速公路省际入口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每小时向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助实施交通管理的公安机关通报一次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进展情况;(五)应急处置完毕,应当立即解除高速公路省际入口关闭措施,并通知相邻省级公安机关协助疏导交通,关闭高速公路省际入口24小时以上的,还应当同时上报公安部。
需采取的应急措施超出公安机关职权范围的,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协调解决,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部制定一级响应应急预案,每两年组织一次演练和培训。省级公安机关制定二级和三级响应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和培训。地市级公安机关制定四级响应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和培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2人已浏览
781人已浏览
1,032人已浏览
2,3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