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有关民用核安全设备监造、装运前检验和监装等方面的要求。...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进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验收通过:(一)不能按照质量保证要求证明质量受控的;(二)出现重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根据其质量保证大纲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要求,在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开始前编制项目质量保证分大纲,并经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审查同意。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单位出具虚假无损检验结果报告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向被检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或者核查;(三)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说明或者后续处理报告;(五)对有证据表明可能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暂时封存。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8人已浏览
871人已浏览
1,298人已浏览
3,3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