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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条件为: 1、转让双方可就无记名股转让达成协议,意思为真实; 二、转让不违法; 3、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书面通知应包含拟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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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要注意: 1、转让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转让人是否是股权的合法所有人; 3、受让人能否支付股权的价款; 4、转让人和受让人是否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5、清晰股权架构。 风险提示: 一、形式不规范 1、未订立书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合意是股权转让法律关系成立的基础: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瑕疵。多起案件反映,股权转让协议因一方或双方未签字而被认定未成立: 3、就同一股权转让签订数份内容相异的协议: 二、内容不规范 1、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不明: 2、混淆转让主体,将标的公司列为股权转让方: 三、转让方出资瑕疵 1、无权要求转让股东补足出资: 2、出资瑕疵原则上不能作为减少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正当理由: 3、自力救济可能构成违约。 四、股东优先购买权方面的风险 1、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 2、书面通知义务标准分歧: 3、其他股东收到通知后,对股权转让行为提出正当异议且在处理过程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仍然存在。 五、隐名持股方面的风险 1、隐名股东直接以自己名义转让股权: 2、名义股东转让代持股权: 3、以股权转让形式实现隐名持股: 4、以股权代持方式担保股权转让实现。 六、审批与限制方面的风险 1、标的企业性质与股权转让: 2、特定经营范围与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的流程如下: 1、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2、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转让您的股份,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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