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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扣除义务人的定义如下 简而言之,个人所得税扣除义务人是向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的公司和个人。一般来说,最常见的是工资收入,这里的扣除义务人是支付工资的公司和个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 1、支付个人应纳税收入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构、社区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人用户等部门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义务人。 这里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2、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工资收入;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税; (四)报酬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红利.红利收入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收入; (九)偶然收入;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扣除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无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公司的人员,都应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拔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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