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作了明确界定: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殴打他人致精神病,因反应性精神病属于内源性疾病,不宜鉴定损伤程度,因此,并不能鉴定为轻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治疗。由此可见:一是精神病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具有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是否具有识别或控制能力,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或主观判断确定,但必须通过法律鉴定程序确认;第三,对于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不能全部放任,而是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治疗。打人的人已经患有精神疾病,是否有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司法鉴定。我国刑法规定的精神病人没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但不同于刑法规定。第十八条的精神病人没有完全减轻刑事责任。
看具体情况定。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打人的人已经精神病,到底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要通过司法鉴定。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如果是打架造成的,要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医疗费等。根据残疾等级要求。如果鉴定有因果关系,属于刑事犯罪范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686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