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1、合同未到期,公司无故提出解聘你属于违法解聘,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就是六个月工资的赔偿,而非补偿金;2、如果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合同未到期,公司无故提出解聘你属于违法解聘,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就是六个月工资的赔偿,而非补偿金;2、如果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那么公司可以只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补偿;3、如果是你自己写辞职,也必须是写因为公司的原因离职或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你拿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金,更不要说1个月的工资。因此公司要求你写你自己辞职是不能写的,否则到时不给任何补偿你也没有法子的4、建议你要求公司出具解聘你的证明,并支付你赔偿金,否则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到期结束。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可以随时向劳动局投诉公司的不合法做法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都是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只要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不能续签合同的话,那单位都是要给予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你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以及四十七的情况。第四十六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半个月的工资。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