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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性离婚时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2022-10-10
委托律师,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此条,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分割的。也就是说,婚前婚后买房是有本质区别的:结婚前购房:产权人始终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除非婚后做产权人的增补。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房产证有双方名字,是否能认定为共同财产答>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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