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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负有教育保护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学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及部分医药费、营养费、护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学校体育伤害是...
如果是老师拖完地,地滑导致您小孩受伤的话,学校是要负责任的。而且在拖完地之后老师是否放置提示呢?老师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只赔偿意外保险费是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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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次小李的损失应当由学校来承担.在正常上课期间出现这个的事故,学校当然有责任,而不应当追究出现事故的原因(学校就是认为小李的事故是因为要避让小蒙而引起),同时学校在活动时,应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完备设施负责,比如地板上有水,跑道没有划线.其实这才是出现事故的真正原因,所以说学校承担责任是首要的,而不应该不负责任的要你们两位学生家长来自负.
要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 1、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以这么说,应首先由造成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如果直接责任人能够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则学校就无须承担补充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能力只能承担部分或大部分的赔偿责任,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就由学校来承担。当直接责任人完全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时就由学校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起诉那个五年级学生的监护人,同时列学校为第二被告,要求二被告赔偿。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1.例如学校的体育设施存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危险而造成损害。维修保管该等设施使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是学校的义务,学生因该等设施受伤的,由学校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责任。 2、例如未要求学生作必要的热身准备而进行剧烈体育运动与你同学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则体育老师严重失职。当然一般情况下对于正常体质的学生而言,未作热身运动而致死亡的情况非常少见。 3、是否公平不能根据个案的情况做绝对判断,体育活动的健身功能和潜在的不利风险相比,你认为哪个作用更大呢?责任的承担应当在查明死因的基础上理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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