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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办不了独生子女证了。从国家全面实行两胎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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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社区或者单位盖章。下面,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户口(首页,父母页面,孩子页面),身份证,结(离)婚证,孩子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 2寸3口全家照4张 注:夫妻双方均有单位需要填4份申请表,5-6张2寸3口全家照片 4、无单位社区盖章。 到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然后回社区交表 5、有单位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单位社区发放独生子女费 二、审批程序: 1、持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 2、填写申请表; 3、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 4、街道办事处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独生子女主要能够享受的补贴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还有便是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以上便是为大家带来独生子女2019哪些补贴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及奖励政策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三、办理流程: (1)发放对象:①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③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2)申领程序: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①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低于20元,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或采取其他奖励形式;是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是城市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②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③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优待;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④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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