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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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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先到立案庭起诉并申请诉前保全,诉前保全申请交给哪公法院然后如下: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经过、损失情况、责任认定、被申请人可能存在的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同时提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被害人在事故中死亡的,应提供申请人与被害人近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人系法人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资料。 3、被保全财产的具体情况和资料(如肇事车辆的名称、产地、型号、品牌、号码、现所在地、现价值多少等); 4、其它应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如申请人因老、弱、病、残不能到庭办理申请事务,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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