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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
保险公司垫付1.8万不够的话,一般是指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进行补充报销,可以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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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赔偿原则保险人在交通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者损害赔偿责任。二、赔偿限额一是汽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损害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害赔偿限额:2000元◆汽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损害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100元◆财产损害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三、救治费用支付三、赔偿范围1、死亡损害赔偿费用:丧葬费用、死亡损害赔偿费用、死亡损害赔偿费用、受害者亲属赔偿费用、死亡损害赔偿费用、死亡赔偿费用、死亡损害赔偿费用、交通损害赔偿费用、交通损害赔偿费用、康复费用、生活费、支付费用、支付损害赔偿费用2、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形费、营养费。3、财产损失:主要指事故受害者车辆和其他财产的财产损失。
1、如果只有交强险,则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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