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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
“择日宣判”没有固定的期限,这个期限计算在整个审判限期内。刑事案件适用普序的应当二个月内审结,但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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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刑事诉讼择期宣判的时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宣判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庭审后择日判决一般在庭审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院择日宣判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同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达到15个月),只要在这个审限期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择日宣判是指法院无法当庭作出裁判的就会择日宣判,一般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只有案情简单的才一般当庭宣判。一审择日宣判的死刑,如上诉要高院二审,即使不上诉也要高院复核,高院驳回上诉或者核准死刑的,再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院核准才可执行死刑。《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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