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法典中关于预付款的规定有哪些?

2024-12-02
预付款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旨在解决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与担保债的履行和合同成立无关,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如果收受预付款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款项,无需支付双倍预付款。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在合同往来中任意设置预付款项,但对于定金则没有此限制。预付款的特点如下: 1. 预付款的数额没有限制; 2. 预付款是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 预付款是价款的一部分提前支付,在性质上仍属于清偿; 4. 预付款没有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