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
争取子女监护权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以下情况的证据,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对于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以支持有利于子女成长一方抚养为原则,结合相关因素考量:1、子女10周岁以上,应考虑子女意见,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2、一方是否已做绝育手术;3、对夫妻感情破裂是否有过错;4、是否有不良嗜好;5、是否有不良思想品质;5、子女的性别等。若能举证更利于孩子成长的相关证据,会利于您的主张得到支持。
我来自马国,我目前已跟新加坡籍丈夫分居。我们已在律师楼拟了一份分居协议书,因我孤身一人在新,怕没人能帮忙照顾孩子,所以不敢跟他争孩子的抚养权(虽然我知道可以自己照顾孩子,但如果他不给赡养费的话,我的孩子将会很惨)。 每个周末我可带孩子出外,他却不让我带她们出去,只让我上家婆家探望,我打电话跟他理论他却不理会,还叫我尽管去找律师来对付他。可是我现在却没多余的钱,去法律援助局,他们说没办法帮我,也去过家事法庭,但也没人能帮我,因为我还未拿到永久居民,他还把我的社交准证取消掉,使我每两个礼拜要出境盖印。 许律师,我想问如果我想要争回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吗?我真的很疼爱两个孩子,每次见到他们就很自责,觉得他们好可怜,每天只能关在家婆那间凌乱不堪的屋子,父亲又没耐心陪他们,每晚都出去喝酒到深夜才回家,家婆,家公又经常为了两个孙子吵架,整个家乱糟糟,在这种环境之下,将会严重的影响两个女儿的身心发展。 孩子也经常生病,所以看了心痛极了。请问,如果真的想要争回孩子的抚养权,我应具备什么条件?我只想让孩子能像其他小孩般快乐的成长,如果我得到小孩的抚养权,可以找保母照顾(白天),晚上再接回家吗?(我家公家婆已60多岁)如果我想出外做工的话。 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许律师,我们之前在分居协议书里也提到我们所居住的那间三房式组屋,我目前已搬离那间屋子,因为他打我…本来我已在协议书里自动放弃这间组屋,因为我不想逼使他一定要卖屋子而使到两个女儿没地方住,因我听律师说如果我跟他争,法官将会判我们要卖屋。 可是后来我所知道他已打算屋子一满五年,就将把屋子卖掉,所以我想拿回我应得的那份。(屋子注册在他名下,因我没有居留权,故只能以住客身分登记)。 如果我找到工作,老板也愿意帮我申请工作准证,是否对我的这些要求有一定的帮助,请问我还有什么可以要求他做的吗?许律师求你帮帮我,因他是个没责任感的人,我不想伤害了两个女儿的一生。 烦心人 烦心人读者: 像你这样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到底新加坡的家事法庭是否有管辖权。申辩两造,其中一方在向法庭提出申请之前,必需是新加坡居民或在本地居住至少三年。你本身虽然不符合这个条件,不过你的先生是新加坡公民,所以你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申请。 来信也提到你和你的先生已经签署了一份分居协议书。相信协议书中针对孩子的抚养权、赡养费及婚姻产业的问题(三房式组屋及其他产业如银行户头、现款等。)应该已经有了一些协定。可是根据《妇女宪章》,分居协议书中的规定,法庭是有权力加以更改的。 不过,你必需提出很好的理由,如果你有办法找到一份工作,有办法证明你比较适合照顾两个女儿,有证据证明你的先生常喝酒或有其他不良的习惯,没有用心照顾或虐待孩子,加上作为妈妈的,通常都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你要改变初衷推翻分居协议书中原有的协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你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去筹一笔律师费(大约要六、七千元左右)因为法律援助局的条例是它是不可能去帮一名非公民。孩子的抚养、探访权等问题,你可以在离婚之前马上提出申请,也可以等到申请离婚时,要求家事法庭连带其他的问题如赡养费及婚姻产业的分配一齐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