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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免处的后果有: 1、定罪免处虽然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会有犯罪记录档案,也就是有了前科。 2、对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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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免处的后果有: 1、定罪免处虽然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会有犯罪记录档案,也就是有了前科。 2、对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来说,定罪免处的可以保留公务员的身份,但提职晋级肯定受影响。 3、有的行为虽然免于刑事处罚,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转包的法律后果有: 1、转包行为无效。 2、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3、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4、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时,赠与,在我国法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框架下,处分物的所有权又复归权利人;但场合,买受人未支付价款且为善意时,处分物并不复归权利人,而是归买受人所有。权利人因此所受损失只能通过以下途径得到弥补:处分人向买受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因按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无效,故不能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权利人再向处分人请求返还,也有人认为权利人可直接向买受人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不当得利返还仍未消除权利人的损失时,权利人有权基于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应指出,这里的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重。(三)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时,买受人因其善意而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处分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如此他仍有损失时,再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此处之侵权行为同样为一般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重。《》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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