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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级伤残补偿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为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60元%;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
六级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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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8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40个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贴(16个月工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根据省工伤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根据省工伤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停工工资(根据劳动能力评估结论通知)、食品补贴、护理、交通等。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停工工资、护理费。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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