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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住院伙食费、精神抚慰费等。...
如因医疗过错发生医疗纠纷,或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应首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科室主任应调查或安排相关人员向患者解释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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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残疾赔偿(1)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的程度,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2)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1)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用或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继续支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其他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而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也应由赔偿义务人赔偿。
首先,先和院方协商解决,其次,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医疗费、交通费据实主张,护理费为护理人员的工资乘以护理期限,误工费为患者的工资乘以误工期限,护理期、误工期及营养期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具体期限,年龄及户口类型具体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患者的具体伤害程度确定。按照前述标准,计算出来的就是医院全责时的最高赔偿额。但一般的医疗责任纠纷案件很难主张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还需通过医疗损害责任司法鉴定来区分医院责任的大小,在前述最高赔偿额的基础上乘以医院的责任比例,即为医疗损害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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