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本条例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确定的绿地面积和位置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绿化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时退还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占用城市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规划、水资源规划、规划等相衔接。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致使树木遭到破坏、毁坏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每株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