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从事行政复议人员渎职的情况有哪些

2023-11-01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的渎职行为主要有两类: 1、一类是不作为的渎职行为。所谓不作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本应履行某些职责,而不予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行为。比如在行政复议受理阶段,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对应转送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依法转送在行政复议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出的请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的要求不予理睬,从事行政复议人员只进行书面审查在行政复议决定阶段,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 2、另一类是徇私舞弊的渎职行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