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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的。现在还是区分农业和城市户口的,而且这二者之间的福利待遇区别仍然是十分的巨大的,统一的难度和统一台湾的难度差不多的。...
已经不是村集体成员,不能再享有对村集体土地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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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2;3
并不是所有的农村都要实施统一搬迁,需要搬迁的村庄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生存条件恶劣的村庄 这类村庄主要是指一些贫困山区,通讯交通不便,人员居住分散,自然地质灾害频发,存在地方性疾病,就算国家持续投资建设,也未必能脱贫致富的村庄。 第二类: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 这里村庄主要指的是一些沙漠边缘地带或半沙漠地带的村庄,自身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如果再加上人类长期活动,自然生态会得到严重破坏。这里村庄存主要存在饮水困难,通讯交通不便等原因。所以只能整村搬迁。 第三类:影响城镇整体规划和建设的村庄 文件指出要加大城乡一体化建设,而对于一些城镇周边存在的村庄,如果不搬迁,势必会影响城镇的规划和建设。 除了以上几类的村庄,需要整体规划和搬迁之外,其他的村庄都不需要统一搬迁。所以看来传言是过度的解读了中央文件精神。只要你所在的村庄人员居住集中,有相应的规划,又能在将来国家持续扶持之下进入小康。就不必要担心搬迁,当然如果你自愿想进入城镇生活,这是个人自由。按照文件精神,在土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后,就算你进城落户,你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也能得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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