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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可以更改。 2、更改的情形有: (1)、登记离婚前更改的。 (2)、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但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除非能证明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受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现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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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自行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自觉履行协议,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生效后,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和胁迫,可以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七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新婚姻管理条例施行后,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经常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虽然在离婚时一般离婚登记办理人员会对离婚的夫妻提醒:要尽量慎重,在拟定协议时要考虑全面,对孩子扶养权、产权、债权债务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免得日后后悔。但总有一些离婚当事人,离婚时心情不好、急躁,对有关问题考虑不周全,甚至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还不耐烦,以致于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更改协议,这是不可能的。离婚协议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如果是想要变更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则就是不允许的。但如果是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子女问题作出变更的话,那么在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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