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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
1、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对于分项工程,评分值大于75分的是合格,小于75分的是不合格;对于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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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一)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一、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称为质量不合格; 2、质量问题,所有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都称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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