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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会计或统计人员

2022-11-05
1、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会计、统计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国家对会计、统计的管理制度。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其他人不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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