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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整体外观。业主验房时第一步就要对装修完的房子的整体外观进行检查,查看墙面、地面的平整度;房门是否平整,有无变形;墙砖、地砖有无破损。其次...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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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购房者应在约定时间内到房屋所在地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三、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按照上海市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新建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幢)取得了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一般以交钥匙为标志)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要求提前(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前)进房装修,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产权验收要注意哪些开发商必须保证所交付的房屋产权清晰、合法,不存在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不存在抵押权等他项权利,也不存在租赁关系和不合理的相邻关系。为此,购房者必须查验开发商提供的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购房者首先应注意房地产权证的颜色是绿色还是黄色。绿色,说明该建设用地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购房者也可以获得绿色房地产权证(“小产证”);黄色,说明该建房用地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购房者办理“小产证”时需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取得绿色“小产证”。除非该证书有“新建商品房”注记(这说明该土地使用权为1994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房屋列入市商品房计划,购房人申领"小产证",不必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获得绿色房地产权证),不然的话,该房屋只能是非商品房(如经济适用房),买房人只能拿到黄色"小产证"。其次,应注意“大产证”标明的房地产权利人是否与卖方名称一致,有无其他权利人,如有共有人,开发商(卖方)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另外,应注意所购买房屋在房地产权证中能否查到,如果查不到,说明该房屋尚未取得“大产证”,开发商在玩弄以桃代李的把戏。最后,购房者应特别注意“房地产其他权利情况”一栏的记载,看有无他项权利记载。如有,是否已为购房者知晓;如购房者不知,说明开发商欺骗买方,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限期清除,然后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果开发商不能清除设定于该房屋的他项权利,购房者可采取措施,要求法院撤销设定于该房屋的他项权利,或要求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赔偿全部损失。室内工程验收标准有哪些室内工程验收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但实践中却因其验收的难度而为购房者所忽视或放弃,购房者在验房时需注意:1、是否有钢筋外露;2、墙壁是否有裂缝,墙面是否渗水;3、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二、平面布局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房间的面积、跨度、长宽是否合理;卧室、起居室、门厅、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布局是否合理;门窗位置、生活动力线的设置是否过于曲折,是否影响家具的摆放。三、层高住宅层高较理想的高度应在2.8-3.2米之间。层高过低就会给人压抑感,通风、采光也受影响;层高过高固然舒适,但建设成本和土地成本都高,房价也会相应提高。《上海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规定:卧室、起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屋高不应低于2.8米。如果购房合同对层高或净高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四、地板楼板这一点往往不为购房者重视。楼板的厚度、单位面积的荷载量,应当是验收房屋的重点之一,这不仅是安全的要求,也为家庭装修、选配家居设施提供了重要参数。五、墙体墙面是否有裂缝,是否有水淋痕迹,是否有墙皮脱落、起鼓,墙面是否平整。更重要的是,墙身是否笔直,有无倾斜。六、通风采光现代住宅设计一般要求户户有窗,间间敞亮。卫生间、厨房更应开窗,这才能保证采光和通风,有利于健康,有利于提高居住品质。七、卫浴工程卫生间面积、尺寸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卫生设备的品牌、规格、件数是否与合同相符;上水、排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裂缝、渗水现象;地面是否防滑;开窗的通风采光效果如何,如无窗,是否有排气扇;是否有装修,如无装修,各种管线是否排放到位,便于装修。八、厨房工程厨房的面积、尺寸是否与合同相符,装修标准是否与合同相符,地面是否防滑,墙身有无1.5米以上的瓷砖,灶台高度是否合适,灶具安全性如何,脱排油烟机效果如何,热水器品牌、规格是否达到约定标准,管道线路是否通畅,整个厨房是否具备清洗、烹调、储藏等基本功能。如果没有装修,是否已把各种管道、线路、插口位置预留好。另外,还应注意如水电、门窗、电信设备是否使用正常,以及房屋的私密性和安全性等问题
关于房屋质量检验1、城市内的房屋建筑施工应由当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质量问题应由主管部门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俗称“质监站”。 2、工程质量的检测,一般由社会中介机构“质量检测所”进行。 3、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市民有权利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向省(市)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关于房屋入住问题应该注意什么?办理入住手续时要加倍小心,不要草草看房,轻易签字,以致装修入住后发现问题时开发商找借口推诿责任。验房时要带好笔、纸、卷尺、直尺、小刀片、照相机等,便于测量、记录、取证,主要应检查以下内容: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要仔细查看房屋主卧及客厅靠近露台的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其次要看露台处的两侧墙面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最后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危险隐患,对这类房屋,购买者一定不能报侥幸心理。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栓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察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的现象,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交房之前要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把厨房、卫生间的水放一放,过两天再来察看是否会渗漏。4、供水、供电、煤气、电话线、闭路电视线是否畅通到位。要检查强电、弱电的垂直距离是否超过一米,距离达不到要求,日后会影响电视的收看效果。5、检查卫生间的排水情况。看水是否能通畅无阻地排向出水口,否则将给今后的居住带来不便或增加装修改造费用。6、测量房间的层高是否达到要求。建筑层高为2.8米,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6米,层高3米的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75米,住宅层高不能低于2.8米。7、所用的材料是否是当初承诺的品牌。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验收房屋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或建筑商,要求其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如果发现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者认为就是修复了也无法正常居住,就可直接找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依据新的司法解释,法院应当支持购房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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