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关于第二次离婚起诉时间限制吗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可不可以马上又到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我国法律规定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为6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允许离婚和调停的离婚事件,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原告6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第一次离婚请求被判决后,当事人立即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中国法律规定间隔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应用该规定,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该限制只针对原离婚诉讼原告。原离婚诉讼中的被告不受这个限制。如果被告在6个月内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即使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人民法院也应该接受。二是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准提起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无新情况、新理由。这是指原离婚诉讼所请求离婚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实是新情况、新理由的,应依法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可以在第一次未判离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但是需要提出新证据、新理由才能受理,不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没有提出新证据、新理由的,属于重复审判,浪费庭审资源,因此,要确保法院受理,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提出新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