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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三种。 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但有些省份,如我们福建省,就有规定: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将不低于70%土地补偿费补偿给被征地农户;余款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积累。 安置补偿费归被征地的承包农户; 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地面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综上所述,自1994年被征地后的新增人员可以享受留归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不享有按规定属当时承包农户应得的补偿费的分配权。 以上是法律方面的规定。 我相信,在你们村,象你一样的新增人员应该较多,具体分配方案只要经2/3以上村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只要不违反上述原则,就应该执行。 顺便说一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最后一款规定: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后一款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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