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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回复:《意见》规定“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这里体现了三项政策的放开,一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
看具体情况。《森林法》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知道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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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森林法》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前款所称木材,是指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木材。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件: 1、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地址、从业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检尺人员数量、规模、产品品种、设备设施等); 2、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申请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通知书; 4、原料来源保障说明; 5、新建扩建年消耗林木资源5万立方米以上的加工企业应提交有森林资源调查资质的单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应进行环境评估的要提交环境评估报告; 8、土地、房屋使用证明。 9、木竹材经营加工承诺书; 10、金牛区木竹材经营加工单位木材运进运出登记卡; 11、法定代表人或持证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看具体情况。《森林法》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前款所称木材,是指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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