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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持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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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因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行政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违法乃至达到犯罪的程度,对行为人不予行政拘留或不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 2、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可以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犯这八种以外罪的,不予刑事处罚,当然不能对行为人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非初次的,应当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当然可以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任何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扣押属于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类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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