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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案件派出所也可以处理,不一定送刑警大队...
可以的。一般可以要求5-6万,肇事者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 1、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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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刑事案件后,将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无犯罪事实、轻微犯罪情节的,可以撤回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特赦免刑罚;(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的刑事案件撤销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就不认为是犯罪。因此,对于进入司法公诉程序的刑事案件,受害者或控告人不得提出撤销诉讼。对民事责任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视为量刑从轻情节。
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派出所移交刑警不算立案,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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