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男方不强制执行抚养费,有履行能力或者不如实报告财产的,可以列为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
所谓的抚养费黑名单是指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进入黑名单的人。拉入黑名单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男方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如果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或者不如实报告财产,就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对于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5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