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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一)一次性抚恤金(工死补助金)标准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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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自然死亡,单位支付丧葬费、有未成年、经济困难配偶的,支付抚恤费,具体以当地的规定标准为准。估计已修改在1万左右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赣劳社养[2012]7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3200元调整为5000元。资金渠道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标准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15号)规定执行,即: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退休(含退职)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国家出台企业职工丧葬费有关政策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属于自然死亡,单位支付丧葬费、有未成年、经济困难配偶的,支付抚恤费,具体以当地的规定标准为准。估计已修改在1万左右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赣劳社养[2012]7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3200元调整为5000元。资金渠道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标准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15号)规定执行,即: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退休(含退职)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国家出台企业职工丧葬费有关政策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的养老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丧葬费和养老金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一)一次性养老金(工亡补助金)标准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标准和计算办法,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标准和计算办法执行。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5〕〕36日)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伤补助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养老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4、除上述情况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的养老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二)一次性抚恤金计算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算办法如下:1。工作人员。计算基数是我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数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2、退休人员。计算基数是我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费,即退休时计算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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