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清算程序尚未结束。 此时债权人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但此时该债权人的债权只能在公司尚未分配的...
读者张先生:1998年5月,我公司与一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向对方提供货物,对方在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某建材公司收到铝材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按期申报债权的,即被视为放弃债权,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企业的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的,虽然其债权在企业清算时得不到及时的清偿,但最终不能实现其债权的风险是比较小的。如果债权人在清算期间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只要在5年内提出清偿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仍然有义务予以清偿。
债权人未按时间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具体条件如下: 要求债权人对补充申报没有主观过错; 2、补充申报的债权必须在清算程序结束前,清算程序不等人; 补充申报的债权即使成立,也一般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清偿,对已分配的财产难以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5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2,4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