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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原始股是股东。 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
是的。你买入该公司的普通股,你就成为该公司的普通股东,享有普通股东的基本权利,包括经营参与权、收益分配权、认股优先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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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原始股是未上市股份公司的现有股份。原股东不同于一般股东。原股东是指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主体参与有限责任公司初始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字并实际履行投资义务的设立人。《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计划在任职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报交易所备案。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三、股东出资的要求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3)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 (4)上市公司:3000万元。 2.出资期限 (1)有限责任公司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分期出资,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 (3)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4)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不得分期出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方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一批花钱投资该公司的往往被称为原始股东,既然被当做是原始股东,肯定跟其他股东不一样。 原始股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股,一种是优先股。而一般企业为了鼓励员工,给员工的股权大多属于优先股。优先股并没有投票权,只享受公司分红。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规定了新股认购优先权制度,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但是,《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股东优先认购权规定却比较模糊,只在第133条规定,(股份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事项作出决议。有学者由此推断《公司法》肯定了股份公司股东具有新股认购优先权,不过,该条文只要求股东大会在公司发行新股时考虑“向原有股东发行”,并没有直接强制规定股东大会必须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因此,股份公司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在法律上还不是很明确。 原始股东除了具有相应的权利外,也有一定的义务,建议在当股东的时候可以先去了解清楚,避免给自己带来相应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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