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人身保护令如何撤回?

2021-10-27
1、人身保护令的执行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发送给辖区内的公安部门时,应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协助执行人身保护。公安部门未履行义务,造成申请人受伤,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追究公安部门的责任。被申请人强迫受害者撤销诉讼,放弃正当权益,继续殴打、骚扰、威胁受害者及其亲属,或者拒绝其他有效裁定行为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看到被申请人的行为情节,依法处罚。如果被申请人的侵害行为严重,公安部门处理,受害者提出刑事自诉。2、人身保护令申请办理的撤回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办理系申请办理人的意思自治,依法能够申请办理撤回,可是为了防止被申请办理人员威胁等状况,必须申请办理人员本人亲自递交申请书,人民法院审批其申请办理是不是自愿的,经审批的,确是自愿的。合法的,应当授权。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必须驳回。(1)被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2)被申请人经常发生家庭暴力行为的;(3)被申请人代替申请的;(4)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逻辑不一致或没有正当理由。

相关法规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