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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复耕费由复耕义务人来支付。根据法律规定,用地单位或个人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如果没有条件复垦或复...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受大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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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耕地不可以设立抵押,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
法律分析 耕地建厂房的合法化方式为:建厂房只有是为了村民集体的公共利益才可以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与许可。若是其他性质的建产房而占用耕地的,主管部门不会通过还会追究其违法责任。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规定: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011年3月5日,国务院根据土地管理法制定发布了土地复垦条例,替代了1988年11月8日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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