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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
关于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信,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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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严,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于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植物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不住动植物检疫的国门,将会给农、林、牧、渔等生产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害人类健康,破坏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声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动植物检疫机关,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
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外贸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动植物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不住动植物检疫的国门,将会给农,林,牧,渔等生产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害人类健康,破坏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声誉。本罪的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的不正当行为,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构成本罪,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本罪的主要要素。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构检疫人员。动植物检疫机构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场所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本罪的主观要素。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者知道自己的不正当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的结果,对这样的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放任的态度。行为者的犯罪动机被个人所吸引,为了贪图金钱等非法利益,为了朋友和家人的爱情而被个人欺骗,为了报复和嫉妒心理而被个人欺骗等。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证明,错误证明,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主观上只能由过失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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