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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随迁子女报考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2022-06-26
随迁子女报考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达到3年以上(含3年)。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5、提供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在广东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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