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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作为原告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去起诉。可委托律师代理。...
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即确定起诉时的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1、一般由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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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的话,你首先要确定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一般来说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也就是你媳妇户籍所在地的法院。(2)确定好法院后,你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起诉状去立案庭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你进一步的通知。
原则上应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女方起诉离婚的在女方住所地起诉;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你们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现在结婚证在男方手里你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另外还需要有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涉及到财产问题,还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等证据;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还需要有相关证据。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你们的住所地,所以无法确定哪个法院管辖(若你们户籍即住所地均在武汉你的情况可以在武汉起诉)。你可以自己对照上述规定来判断。还有一点啊:当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法官会劝你先撤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一旦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会被告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半年后才能起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要求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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