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法定的清算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 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无法说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被销股东的责任是: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债权人有权在损失范围内要求上述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分配财产;制作清算文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吊销,股东的责任如下: 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股东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被吊销,应承担公司的债务连带责任; 3、如未及时组织清算,到时债权人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