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后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当事人若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申请复核进行改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提出行政复议,只能向交警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以下是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议吗的相关回答,请参考。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可以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列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五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 1、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2、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9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55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